在石油的“黑金”江湖里,不乏因暴利诱惑铤而走险者。而成品油走私无疑是多年来活跃在我国沿海最为频繁的石油灰色生意之一。
据报道,近日,济南海关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2亿元的柴油走私大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查获走私柴油10.5万余吨。
这是济南海关成立以来侦办的第一起以海上偷运方式走私柴油的案件,也是环渤海地区海关缉私部门侦办的涉税金额最大的柴油走私案。
事实上,济南海关查获的这起柴油走私案仅仅是近两年来沿海地区不法分子猖狂走私石油的一个缩影。而随着广西、广东、福建、浙江等南方省份海关及监管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一些“油耗子”的走私路径也开始悄然向北方地区转移。
2013年,在杭州、南京、汕头、湛江等地,当地海关先后查获了多起涉案金额高达亿元以上的成品油走私案,而随着南方多地海关缉私警察展开的专项打击行动持续发力,走私者也将北方毗邻港口的沿海地区当成了新的灰色交易之地。
“2011年后国家海关总署部署了一波高强度的打击行动,沿海成品油走私收敛了一阵,但后来又死灰复燃,为了躲避监管,那些人就在山东、辽宁这些地方选择交易地点。”一家民营石油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 “油耗子”北上
多年来,由于广东、浙江、福建等南方省份与香港、台湾,以及东南亚成品油市场距离较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南方沿海各省便始终是国内成品油走私的关键地区。
但在监管层的惩治利剑下,如今潍坊、天津、日照、本溪等地则成为了走私分子输送走私油的新“窗口”。
“别看北方离成品油走私的源头比较远,只要南方沿海各省打击得严,成品油走私肯定向北方转移,这是规律。”辽宁省本溪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六处处长沈朝斌对记者说,多年来,其一直负责当地打私工作。
多名民营成品油贸易商则对记者透露,从事成品油走私的人往往隐藏在暗处,被缉私警察抓获的“船上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雇来的,可能幕后的主谋人在南方,但交易却安排在了北方某个港口,这也给办案警察增加了侦办难度。”
记者了解到,此次济南海关查获的走私油轮名为“荣祥68号”,是一艘专门用于成品油走私的走私船,济南海关在调查中发现,仅一个半月的时间,围绕“荣祥68号”的成品油走私案就有6起,涉案走私柴油12500余吨,案值超过1亿元,涉税2500万元。
“这种案子最早出现在广东沿海,后来慢慢发展到长江口,现在在山东渤海湾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件。”潍坊海关缉私局一名官员说。
根据缉私人员介绍,此次被查获的这艘油轮为一艘内贸船舶,根据规定,其仅限于在我国内海行驶,不能前往公海海域。但在短短一个月内,该艘油轮则从境外购买柴油,随后以关闭船载GPS定位、伪造内贸航海日志、利用虚假起运海事监管记录、港口作业记录等方式向目的港口申报靠泊。
“除了港口外,这些搞走私的在沿海还有很多个偷卸地点,这些偷卸点不是固定的,会不断转移,卸载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水位天气合适,把油管拉过去一接就可以了。”另一名石油行业人士说。
另据记者了解,国内的成品油走私市场,其油源主要来自于三个地区,一是借助地缘优势,从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越南进入沿海沿边地区的“红油”、“蓝油”和越南柴油。二是通过国际贸易从东南亚成品油市场上获得的成品油,其中以新加坡最甚。三是诸多国际运输公司的往返油轮利用在我国港口停泊的机会提供部分成品油。
● 走私规模变大
值得注意的是,成品油走私分子伺机转移监管法网时,其走私的规模也日益加大。
数年前,隐藏在南方沿海省份的走私者们大多依靠不足百吨级别的小船运输成品油,但随着走私油“黑市”的销路越来越广,“油耗子”们单次走私的总量也早已突破万吨级别。
“以前都是一些改装过的渔船,一艘一艘地来回运,由于隐蔽性好,虽然一次量不大,但能有效地躲避海关,但现在都是一艘大船,装满后再分给小船,小船又分装到各个地区。”上述民营石油贸易商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海关在公海没有执法权,走私分子往往会出动大吨位的船舶将成品油运至边境的公海水域,随后再由不同吨位级别的小船进行分装,上岸后再通过油罐车运输至已经联系好的下游买家。
“一般买家都是提前就联系好的,这样才能保证效率。”上述人士说。
而除了完全隐藏在暗处的走私活动外,多名民间石油行业内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在福建、广东、浙江等省份,还存在一批披着正当贸易公司外衣的公司,这类公司一边从事正规的贸易业务,“私下里也会做做打擦边球的生意。”
“主要是成品油的市场很大,虽然走私过来的油,不论是红油还是蓝油,含杂质比较多,但地方上的销路一点都不用愁,一些黑加油站,像北方的一些木材加工厂等都愿意买,价钱又便宜。”熟知成品油走私的人士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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