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为确保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交通的有序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11月7日起,对于非法占用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含人行道)的车辆,相关部门将一律清理,拖移后依法处理。
同时,在盐田港后方陆域范围内的下列地点、路段停放货柜车的,将依法处罚:公交站台、加油站、消防栓以及消防队(站)30米以内,交叉路口50米以内,小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关事业单位出入口,立交桥及其匝道;深盐路、进港二路、中青一路、梧桐山大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除外)、北山道主道、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的北山道至明珠道段、东海道的洪安路至永安北三街段、盐田路的明珠道至盐田货柜车公共临时1号停车场(原龙翔停车场)入口处路段;单向一车道的路段。
市交警局还提醒各位车主,盐田港后方陆域范围内全天禁止鸣喇叭,违者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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