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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被索赔11万事件新进展:赔偿38900元路政放车 车主面临高额违约金

车主被索赔11万事件新进展:赔偿38900元路政放车 车主面临高额违约金

卡家雪洁

2017-12-14

车主被索赔11万事件新进展:赔偿38900元路政放车 车主面临高额违约金

【卡车之家 原创】前几天我们报道了《卡友在河北服务区碰到显示屏,被收11.2万维修费》的事情,高额的赔偿费引发了很多卡友关注,这两天这事又有了新进展。

车主被索赔11万事件新进展:赔偿38900元路政放车 车主面临高额违约金

由于卡友对于赔偿金额不认可,而且要走车辆保险。路政和高速公路管理处协商后,让保险公司进行了评估,对于LED显示屏的损失定价为:3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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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早点将货送到货主手中,减轻整个车队的损失,12月12号,卡友缴纳费用之后,路政放行说:“这事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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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8号到12月12号,整整四天时间,车辆被强行扣押,导致整个车队无法卸车,物流公司损失非常大,张丹还将面临物流公司的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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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们也想问问路政以及高速管理处:

1、从11.2万赔偿金到3.89万赔偿金,为何跨度如此大?

2、最初的11.2万赔偿金是根据什么定价的?有没有经过物价局的审查?

3、定价的程序是什么?索赔的依据又是什么?

4、显示屏的产权人是谁?路政是否有索赔权?

再说说现在的3.89万赔偿,虽说是保险公司评估出的费用,但仅一处损坏赔偿金如此高真的合理吗?

律师意见:

对于张丹的遭遇,我们也咨询了相关专业律师,回到事情本身,我们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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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中是机动车侵权纠纷,无论服务区及路政均无权扣留车辆。路政车采取前后车“夹车”办法,则属于强制措施,因其措施是事实行为,现实中路政车辆已经限制住大货车的可行驶路径,客观上导致大货车无法驶离。

学姐解读:在这次事件中,路政扣车属于违法。

二、服务区主张维修费用,无法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其他救济途径,如民事诉讼或人民调解等。

学姐解读:车主不同意高速公路管理处给出的赔偿金额,后者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但是不能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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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路政车先前违法“夹车”的行为而导致事后延迟交货或办理许可延期等费用,应由路政所属机构承担,必要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或提行政诉讼,另行可以寻求纪委或监察委介入。

学姐解读:路政违法扣车给张丹造成的损失(货运违约金),应该由路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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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坏之物显示屏若合法设置,其主要功能显示文字信息,目测现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仅是轮廓包围处破损变形,在保证原物充分利用的原则上,应选择恢复原状,俗称维修好。

学姐解读:张丹可以选择将损坏的显示屏修好,或者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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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其显示屏设置位置,高度相似服务区地面停车位,位于服务区地面行车空间以内,然违反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法律不保护违法行为,则产生与本案相关问题。若显示屏违规设立,一则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认定大货车全责的行政确认行为错误。二则显示屏权利人不能全部主张维修费用,应当承担其自身违法的不利后果。

最后若侵权人不能弥补或赔偿张丹的损失,建议张丹起诉道路管理者合同违约,起诉路政执法机构确认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上级撤销作出机构交通事故认定

学姐解读:显示屏设置违规,导致发生事故,责任不全是司机,双方都应该承担显示屏的维修费用。

从律师的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在这次事情中,无论是从赔偿金定价,还是违法扣车,路政以及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工作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在如今的卡友心中,路政一直都是负面形象,本来应该是管理公路相关事宜的执法部门,应该知法懂法、依法执法?却在卡友心里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负面位置,我想路政以及相关执法人员也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文/学姐 图/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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