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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王呀王大鹏

2018-12-11

【卡车之家 原创】货车因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散落一地,周边居民便围观哄抢,有的甚至全家齐上阵。这样的事件似乎见怪不怪,都称不上新闻了,但近期有一条新闻,让人读来不知是喜还是悲:

“10月17日陕西洋县‘货车追尾大人小孩一同哄抢橘子’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24日,陕西洋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经过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和询问取证,洋县公安局依法拘留5名盗窃桔子的违法人员。”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这一次 正义没有缺席

首先我们要为公安机关的担当和作为点赞,他们为卡车司机讨回了公道,对类似事件的发生也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连续多日走访,依法拘留,把哄抢当做一个刑事案件看待,认真履责,这在以往类似的事件中极为罕见。可以说,这一次正义没有缺席,警察叔叔为卡车司机讨回了公道。

不过我们仍不禁要问,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如果不在洋县,执法人员还会耗时耗力认真对待吗?如果没有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即便在洋县,公平正义还会不缺席吗?笔者想,这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其实类似哄抢事件时有发生,在过去的新闻报道中,往往能够看到警方赶来驱散哄抢群众,但是由于参与人数比较多,事后也很难追查,真正对哄抢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并不多。最终的结果是,卡车司机因为意外事故自认倒霉。

法不责众还是执法者不作为?

都说法不责众,是不是这种行为不算偷,也不算抢,因为哄抢就出现在卡车司机甚至民警眼皮底下,只是他们制止不了而已,我们只能道德谴责。事实则不然,我们完全可以找到严肃处理哄抢行为的法理依据。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既然有法可依,执法者为何制止不了民众的哄抢,多靠苦口婆心的劝说,劝说无效东西拿走也就不了了之。正是执法者的软弱,助长了哄抢人群的嚣张气焰,没有雷霆手段,谁愿意放弃到口的肥肉。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对执法者来说,当犯罪行为就发生在眼前却束手无策,归根结底,这是一种因内心杂念导致的不作为:

“哄抢的人太多,你说抓谁好呢?抢的东西价值也就几十块钱,真不值得。”

“哄抢的人都是附近村落的,相互之间要么有裙带关系,要么互相认识,要是当场抓捕几个会引起反弹,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

哄抢事件不是几分钟的事情,执法者通过抓捕不听警告者,完全有能力控制现场局面,事后诸葛亮不值得提倡。而且,哄抢事件往往是因为执法者的不作为导致了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在次,卡友们要郑重呼吁,请敢于亮剑,保护卡车司机的财产安全。

货物散落时要第一时间报警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如果卡友遇到货物散落的情况,不管有无出现村民围观,第一时间要及时报警,以便警察尽快出警。哄抢现象的发生一般存在严重跟风效应,一旦发生就很容易像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不参与的人会感觉自己吃了大亏。

而如果民警能够提前赶到,势必会对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起到严厉震慑作用,没有带头人,围观人群再多也好办。对于围观者,民警正确引导甚至会起到极为利好的反用作,即组织大家帮忙收集散落的货物,以便尽快疏导堵塞的交通。

下一次卡车事故货物被哄抢,正义还会不会缺席?

民警到达之前已经出现了哄抢现象,卡车司机如果没有受伤,就要立刻拿出手机取证录像,这是支撑警察敢作为的重要保障。

舆论担当不可或缺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之前,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只是没有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但惨剧发生后,我们看到媒体开始大量关注类似案件,肇事者或被刑事拘留,或直接锒铛入狱。这种宣传报道让民众意识到,抢夺方向盘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是与驾驶员的普通纠纷,对今后公交车的安全行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所以舆论对类似哄抢事件的宣传极为重要,通过系列宣传报道,向民众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即哄抢不是组团占小便宜的问题,是违法犯罪问题,让人们内心的贪欲不敢露头,不敢出手,久而久之,类似严重侵害卡车司机财产的事件才能有效杜绝。(文/卡车之家特约作者: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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