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张诗萌

2019-06-11

曾在4月22日时,嘉兴秀洲,李某驾驶厢式货车左转弯时,与冯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车辆损坏、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认定,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且车速超出法定车速1倍以上,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电动车全责对不对?肯定对,但处于法律规定和人道主义,交强险还是赔偿10%!共计一万一千块!

根据监控画面,事发时,南北向直行信号灯为红灯,南北向左转弯信号灯为绿灯,也就是说货车驾驶员按信号灯正常通行,而电动车闯了红灯。

不仅如此,嘉兴交警部门通过技术鉴定,电动车的车速30.86—36公里/小时,超出法定车速一倍以上,而货车的车速在22-25公里/小时,在正常速度范围内行驶。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通过现场勘查、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以及驾驶证、行驶证信息网上查询记录、车辆鉴定报告、视听资料等途径,秀洲交警大队经过认真研判,认定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的规定,是引起此事故的直接过错方,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为什么此事网友都通通点赞叫好呢?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其实,从始至今,在交通方面我们一直很感慨,也一直有网友找我们诉苦,很简单,很多机动车车主都遇到过,就是电动车违章,然后自己撞了,几乎车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吃亏,对此很多人经常叫冤,觉得不公平,明明是对方违章把自己撞了,导致受伤怎么还让我赔那么多钱。而我的损失谁来赔?

事实上,这个事情也是比较复杂,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外,保险公司也模棱两可。还有就是只要是与电动车发生摩擦,不管错在谁,发生事故倒霉的一方往往都是汽车司机,最后都是汽车司机买单,为什么?

因为电动车弱势啊!这也成了电动车车主的理所当然。而一旦出了事故“谁弱谁有理”、“无责也要赔钱”让大家心里都不舒服。

如此,嘉兴的这个事件,不仅没有和稀泥,而是根据法律,根据规则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没有同情弱者这么一说!但也在此,表达逝者安息!也给骑电动车的小伙伴敲响警钟,千万要遵纪守法,按规定骑车!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卡车之家卡家号自媒体,不代表卡车之家的观点和立场。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加入我们,用你的优质内容,为自己发声,为行业代言,成为商用车圈儿的意见领袖.

车友群二维码
打开APP,看更多精彩内容
打开APP,看更多精彩内容
  • 首页
  • 养车
  • 首例!撞死人货车无责!法律要公平 交通路上无弱者!

公司名称:北京卡车之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京ICP备09080840号-2

发表评论…
  • 0
  • 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