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4点多,沪杭甬高速公路上虞管理所出口处,一辆装满烂泥的大货车爆胎了还要开,结果因损坏公路路面而赔偿12000元钱。
当时,收费所班长看到大货车摇摇摆摆地开到出口处,车辆边摇摆边行驶还发出吱吱嘎嘎触耳的声音,便马上跑过去査看原因,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只见那辆装满烂泥的大货车左边一只后轮爆胎,造成货车左面倾斜,司机开着光钢轮的货在路面行驶,沿途钢轮与地面刮擦,路面上刮出来一道2厘米深的痕迹,十分显眼。
班长连忙把货车引导出收费口,然后对司机说:“师傅,你这样开车已经明显损坏了高速公路路面,你要赔偿损失”。
接着,班长向值班室汇报,经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路产科人员勘测,大货车损坏了高速公路路面500米,根据《高速公路赔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司机需要赔偿路面损坏费12000元。
司机一下傻了眼,原来他的货车在临近上虞出口处爆了胎,司机想开岀高速公路后自己换胎,谁知损坏路面要赔那么多钱。司机懊恼地说:“早知这样,我刚才还是报警,让高速公路拖车把我的车拖到外面修理好了,真是心想贪便宜,结果吃大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