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株洲发生一起货车追尾轿车再撞行人的事故。
白色小轿车在斑马线前已经停车礼让行人,但还是难挡身后大货车的强烈冲击,被其追尾推行直至撞翻两名行人。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道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显然货车与前车预留的安全距离不足,遇到红灯来不及反应便追尾上了前车。
经医院检查,被撞行人全身多处骨折,已经予以救治,并无生命危险。最终,民警认为货车驾驶人因驾驶车辆未注意保持安全车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被处以100元的处罚。
被撞行人都骨折了,只罚款100元会不会太少?根据规定,追尾罚款金额为50到200元之间,一般不进行扣分处罚,但是需要由肇事者赔偿受伤者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误工、护理费用等。
雨天本就路滑,紧急刹车极易导致刹车刹不住或侧翻打滑的情况。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下雨天请一定注意保持车速,预留好与前车的距离,在过红绿灯或遇到行人时请减速慢行,多观察路况,避免事故的发生。(信息来源: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