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出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部门联动执法程序规定(暂行)》,关口前移,疏堵结合,进一步确立的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即凡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处理,凡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凡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凡治超工作开展不力导致车辆飞扬撒漏得不到解决、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
《规定》要求,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职责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各自法定职责对货运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改装维修企业、货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测确认并经公路管理机构处罚的或移交、抄告来的超限超载案件,要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对涉案货运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以及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机动车维修企业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要及时将案件信息、处理情况抄告给有管辖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对不在管辖权限内的违规行为,应移交或抄告给其它治超职能部门处理,如车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是拼装机动车、车辆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有违规现象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对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车辆型号不在国家产品公告范围内移交经信部门。
《规定》对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货源单位(货运站)、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部门责任进行明确细化,对违法超限运输的驾驶员一次计10分;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要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性运输。
● 相关阅读: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卡车之家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卡车之家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