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整了一口,驱寒解乏的。”18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公路上执勤时,查获饮酒驾驶长途大货车的违法行为人卢某,依法对其处以扣驾驶证12分,罚款2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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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2时许,该队民警在仙崇公路洪湖市简市路段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号牌为鄂H***86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驶近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声称货车上面运的是水果,需要快速运往天门市。驾驶员表现得非常激动,言行举止异常,在与民警交流时,远离民警讲话,但民警还是闻到驾驶员满嘴酒气。
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是否喝酒,其承认自己是从广西自治区运输香蕉到湖北省天门市,途经湖南省岳阳市时喝的酒。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卢某(男,40岁,湖北钟祥人,持A2证)进行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问卢某为什么饮酒驾驶大货车时,他说:因只有他一个司机,一路上又冷又困,喝酒主要是驱寒解乏。害怕被处罚,卢某拿出一沓百元一张的现金,塞给执勤民警,但被民警义正言辞地拒绝。该队民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卢某酒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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