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今年底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但并非针对所有柴油车。
近日,珠三角地区将于今年底提前实施国五排放的消息,再度成为商用车圈关注的焦点。在这一轮排放升级中,涉及多少柴油车?第一商用车网通过多方采访得知,关于从今年12月31日起珠三角地区提前实 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的规定,主要是针对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行业三类重型柴油车。
据 了解,今年2月13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宣布从3月1日起,对在珠三角地区销售、注 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三类重型柴油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由于时间过紧,遭到车企、经销商以及相关协会的强烈反对,广东省相关部门最终妥协并于3月底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规定珠三角地区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时间不得迟于今年12月31日,其他各市不得迟于明年6月30日。国五实施范围,就是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行业三类重型柴油车。
采访中,一位重卡经销商认为,珠三角地区重型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可能会在明年年底前实施。
据 第一商用车网了解,从全国范围来看,珠三角是第四个对公交、环卫、邮政等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地区。虽然其对这几类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 进度,比全国实施时间提前了一年(全国轻型汽车国五标准从2018年1月1日实施),但仍落后于北京、上海和天津这三个城市。
北京自2013年3月对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后,从今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京五”排放标准也开始实施。
北京市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 (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地区。
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北京环保目 录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新增重型柴油车(公交车、环卫车、 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应选用安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车型(也称为“特京五”标准)。
自2015年8月1日起,对于 不符合第五阶段规定的车辆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购买的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可继 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上海于2014年4月30日起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根据规定,上海市提前实施国五标准的车辆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轻型汽油车,如小轿车、面包车等;另一类是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
天津市宣布自2015年6月1日起,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自2015年9月 1日起,停止为上述车辆办理转入手续。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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