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在日前,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消息“3月1日起,在四川成都地区,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于今日迎来新的变动,新规执行将延期至2018年9月1日。
● 业务量暴增 “违章”排长龙
在此前《"卖分"代扣不行了! 电子眼处理执行新规》一文中,成都交警发布信息,“3月1日起,在四川成都地区,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没有面签绑定将在3月1日后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因为“新规”实施在即,成都地区大量车主于近期集中前往各交警分局、交警大队进行面签绑定,造成窗口压力较大。另外,在邮政便民处理的地方,几乎都排起了长龙,导致正常业务办理困难。
● 新规延期 2018年9月1日执行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减少市民窗口等候时间,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一、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实时日期将延至2018年9月1日。2018年2月27日起,驾驶人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绑定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并非9月1日以后就不能绑定了。
二、成都交警正在进一步拓宽窗口面签渠道,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具体办法将及时告知。
三、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后,驾驶人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四、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 解答疑问 新规新变化
在此前发布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面签绑定,面签绑定有严格的数量限制,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一辆车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对于取消后再绑定的情况,一个人的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车辆不能超过5辆。
1、关于3月1日后处理电子眼违法需绑定驾照,仅仅只是针对通过网络、银行、邮局等便民渠道。简单来说,按照此前的信息,3月1日后,去交警队处理违法记录与过去没有任何区别。
2、注册绑定后,虽然不能通过便民渠道处理绑定前的违法,但这些违法仍然可以在分局处理,跟过去没有任何区别。
3、关于面签绑定。持C证的驾驶员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APP上直接注册绑定,绑定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和一辆非本人的机动车。只有在绑定“第二辆非本人车辆”,才需要去交警分局办理。
此次新规面签绑定只针对自己处理别人的车辆!自己处理自己的车辆违章,无需面签,9月1日以后依然照常处理。
自己处理别人的车辆,没有扣分只罚款的,无需面签,9月1日以后也能在任意平台(蓉e行、交警12123客户端等)和交警分局处理,不受影响。自己处理别人的车辆,有扣分,没有面签的,9月1日以后只是不能通过蓉e行、交警12123客户端等平台处理,但依然可以到交警分局现场处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目前为成都市地方规定,更多信息我们将持续跟进。(文/图 苟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