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西南宁市治超办对在10月15日至29日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查处的70辆“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名单进行了曝光,提醒运输企业、货场、车主、司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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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王”一般指载重货车在通过地磅时,车货总重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载货车辆,南宁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曾经查处过车货总重超过130吨的超载车辆,甚至还出现过“百吨王”货车上地磅称重时,因为超出地磅测量范围无法显示重量的情况。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目前能够上路行驶的货车,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49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氛围,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宁市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2018年10月15日至29日,组织自治区桂西公路局、自治区高速管理处以及市交通运输、交警、城管、工信、建设、国土、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
在11月1日曝光的70辆“百吨王”违法车辆名单中,这些货车分属钦州、河池、百色、柳州、玉林、南宁等地的多家公司,在10月17日至29日期间,分别在木棉检查点、城东收费站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卡点、国道209线、那洪收费站、高岭收费站、大塘扬尘治理治超点、邕武路尾等多个路段被执法部门查处。
违法车辆名单中,车货总重最高的是广西灵山县华桂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桂N50591”的大货车,这辆大货车10月22日在邕武路尾被执法部门查处,车货总重达到141.44吨,超重92.44吨。据介绍,当天凌晨5时20分前后,6辆严重超载的六轴货车集中通过邕武路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卡点时被执法人员查处,其中就包括这辆车货总重超过140吨的货车。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超工作的有关要求,南宁市治超办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尤其是“百吨王”的惩戒力度,呼吁广大运输企业、货场、车主、司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规范装载、合法运输。
自治区交通厅也通报了“百吨王”车辆通行情况,全区297个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站点的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第二、第三季度“百吨王”车辆通行广西高速公路共108002辆次。“百吨王”车辆通行较为密集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所在地区分别为南宁市、钦州市、百色市、北海市和防城港市,通行次数分别为70170辆次、18167辆次、7754辆次、3570辆次和3072辆次。
在此次统计中,“百吨王”现象最严重10家企业为钦州市云飞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吉祥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骏发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宏驰运输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伟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万盛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雄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宏骏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广西鑫盛物流有限公司、广西东恒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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