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公告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上海销售和登记注册的3.5吨以下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必须满足国6b标准要求。这同时也就意味着3.5吨以上的国五轻卡依然可以进行销售,大家也可以放心购买啦。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车须满足国6b标准要求。其中I型试验应当符合国6b限值要求,II型试验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实施标准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这同时也就意味着3.5吨以上的国五轻卡依然可以进行销售,大家也可以放心购买啦。
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6b标准车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指出,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提供第六阶段的车用燃油或代用燃料。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