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交警城郊中队民警对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黄色牌号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民警依法将其拦下检查。
驾驶员李某宝,系城关镇上坝村一组人,民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并用借口搪塞,无法出示有效证件,随后民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李某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城郊中队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宝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渣土过程中未对物料进行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对环境、道路造成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宝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