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曲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限制大型货车通行市区、开发区及其他道路废气排放、超速超载严重损坏道路造成交通拥堵,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报经曲阜市政府批准,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9年12月在星吴路石门山镇郭沟村东建设1处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限高架,限高架2020年1月23日起启用(自2020年1月17日起进行调试运行,期间严格遵守限高架通行规定)。
据了解,限高架限制通行高度2.6米,低于限制高度2.6米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等通行,需严格遵守设置的限高、限速禁令标志,超过限高2.6米的车辆绕行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通行。
应急服务联系方式公交车、旅游客车、消防车、急救车、警用车辆、工程抢险车、客运车及保障生产生活超高车辆通行拨打应急服务电话0537-4430412(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实现远程控制升降及采用现场摇控升降方式,通行车辆需减速慢行,确认升高杆升至安全高度后方可通行。
驾车故意、擅自、强行碰撞破坏限高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损坏的设施设备承担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赔偿,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