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16日晚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海南省将从17日零时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期间,免收机动车辆通行费,省内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同时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于日前下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海南省是目前全国唯一未设收费公路收费站、ETC的省份,故收费公路通行费附加在油价中。
据了解,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汽油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购买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省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故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
柴油机动车辆按《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予以免收。
这一措施自17日零时起执行,直至国家宣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作者:洪坚鹏、潘彤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