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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依然不改旧习 罚款拘留教训未能警醒

"老司机"依然不改旧习 罚款拘留教训未能警醒

卡家袁越

转自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2023-07-05

吃一堑就一定长一智吗?

侥幸心理作祟

不能从以往的错误行为中汲取教训

一再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6月29日,高速二支队三大队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晋B***45的大型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神色慌张,迟迟不肯拿出自己的证件,先是说在上高速之前就被扣了,后又改口说落在家里了,再一问又说是降级了,还一直“大方”地冲民警嚷:“你就按没本处理就行!”问及身份证等证件自然也是“忘带了”、“记不住”之类。

看他慌慌张张口不择言的样子,民警知道肯定有“猫腻”,就反复给其做思想工作,最终驾驶人张某承认了自己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通过张某提供的信息,民警查询到:张某于2006年就曾因无证驾驶被内蒙古交警查处过,此次已经是第二次无证驾驶被查获,而且张某今年已年满60周岁!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通常被查处过的驾驶员会痛定思痛,而张某不仅不吸取教训,还再次铤而走险,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逃避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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