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规定,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货物运输成本价格信息监测机制,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引导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合理配置和利用运力、加快货物运输车辆更新换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物运输车辆超过本单位货物运输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 编后语
超限超载的货车存在着装载危害,包括遮挡视线、挤占车道和容易发生遗撒等危害道路安全的问题。福建省企业应当自觉遵守《条例》,依法诚信经营,主动拒绝超限超载。
(内容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