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出台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东江大桥下层(环城路路段)、梨川大桥和沙田大桥。
二、7:00-20:00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水乡大道(东环路至港口大道)。
三、7:00-9:00、16:00-20:00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
(一)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全辖区。
(二)石龙镇:江南路(滨江西路至南二桥桥底)、裕兴路、绿化路、兴龙路。
(三)虎门镇:白沙大路、白沙广场路、白沙连升北路、创兴路、站北路、长堤路、镇口河边路、东方下路、镇口二区工业路、镇业路、花城路、人民路、连升路、稔洲路、太宝路、社岗南路、体育路、虎门大道、海战馆路、百达大道、麒麟西路、骏马路、怀北路、虎门大道(怀德段)、怀林路、新丰路、怀雅路、深上路、雅瑶路、上南路、树安路、捷东路、长德路、金宁路、富民路、滨海大道(站北路立交至S3沿江高速出口)。
(四)中堂镇:中麻路、新兴路、振兴路、潢新围路、三涌一路、湛凤路。
(五)望牛墩镇:北环路(不含)—东兴路(不含)—望牛墩大道(不含)—小享文明路—环城北路(不含)—京港澳高速望牛墩收费站匝道(不含)—望洪路(不含)—水乡大道(7:00-20:00禁止通行)—中洪路(不含)—北环工业大道—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
(六)石碣镇:政文路、滨江路(莞潢南路至广源路)、沿江路(刘沙北路至银河北路)、百花路(新风路至崇焕路)、石碣大桥、大王洲大桥。
(七)高埗镇:振兴路、振兴四横路、中心西路。
(八)麻涌镇:水乡大道(7:00-20:00禁止通行)—广麻大道—兴南路—西环路—东环路—水乡大道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九)长安镇:莲湖路(不含环莞快速路至横中路路段)—信垅路—花灯盏路—广深港高铁—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太安路(国道228,不含)—莲湖路(十)沙田镇:除环保路、港口大道、进港北路、进港中路(作业区中路至港口大道)、作业区路、作业区北路、沙田大道(进港北路至明珠路)、明珠路(沙田大道至环保路)、渡轮路(环保路至银河桥)、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以外沙田镇内所有道路。
(十一)道滘镇:振兴路、桥东大街、沿江路、马洲新村路、虹南路(水乡大道至永庆村委)、小河路(道滘公安分局至道滘大桥)。
(十二)洪梅镇:洪梅大道(康泽路至商业街)、桥东路(洪梅大桥至洪金路)、商业街、沿河路、府前路、小康路、康泽路、建设路、丰景路—庆桦路、洪丰路—丰泰路。
(十三)厚街镇: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莞太路(省道256)—将军路—环莞快速路—富康路—莞太路(省道256)—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家具大道。
(十四)大岭山镇: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大岭山大道(不含)—建设路—横镇西路—横镇东路—石大路(省道122,不含)—上场路—振华路—莞长路连接范围以内。
(十五)寮步镇:蟠龙路、香市路、寮城中路、金富路、教育路、大坣街。
(十六)大朗镇:大源路、富民路、杨新路、迎宾路。
(十七)黄江镇:黄江大道(公常路至环城路)、环城路(东进路至江北路)、公常路(创业一路至东进路)。
(十八)樟木头镇:莞樟路(省道357,不含)—永隆街—华翠路—新兴街—南城路—荔苑路—樟深路(国道220,不含)—圩镇蓓蕾街—新兴街—莞樟路连接范围以内及东城路、樟罗西城路、先威路、南城路、樟木头大道、银河北路、柏峰一路、石新大道(观音山路口至银河北路)。
(十九)清溪镇:北环路—银坪路—科技路—埔星西路—清溪大道—角岭街—康怡路—荔横路—香芒西路—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二十)塘厦镇:塘厦大道、环市东路、环市西路、环市南路、塘龙中路、迎宾大道、宏业北路、林电路、高裕北路、江源路。
(二十一)凤岗镇:凤清路(不含)—凤深大道(不含)—中坳路—凤岗沿河西一路—玉泉路—凤泉西路—凤凰围一路—康佳路—昌盛路—凤平路—新联路(不含)—凤清路连接范围以内。
(二十二)谢岗镇:爱民大道(不含)—宝泰花园道路—振兴路(不含)—银湖一路—谢常路—爱民大道(不含)连接范围以内。
(二十三)常平镇:东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马路)、体育西路、新城大道(翠珠路至第一小学路口)、荔园路、常平大道、中元街、振兴路、市场路、东兴路、站前西路、红荔路、沿河东一路、沿河东二路、沿河东三路、沿河西一路、沿河西二路、沿河西三路、朗洲工业路、朗基围路、过海路。
(二十四)桥头镇:桥鸿路—桥光大道—长青路—桥龙路—友谊路—桥光大道—中兴路(不含)—莲湖路(不含)—桥鸿路连接范围以内、东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马路)。
(二十五)横沥镇:中山中路、天桥路。
(二十六)东坑镇:东兴东路、东兴中路、东兴西路、科技路、骏发路、骏发一路、骏发二路、骏发三路、东安路、横东路。
(二十七)企石镇:东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马路)、宝石路、湖滨路、创业路、黄大仙路、振兴路、振华路。
(二十八)石排镇:东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马路)、石崇大道(石排大道至海仔北路)、太和路(石排大道至李横大道)、龙腾路(石排大道至东园大道)。
(二十九)茶山镇:彩虹路—文化路—新石大路(省道122,不含)—卫生路—健康路—爱国路—罗山街—东岳路—茶园路—彩虹路连接范围以内以及东江大道(茶山北路至常马路)、红峰路、站前路—茶兴路(站前西路至茶南路)、金山路(茶南路至东山路)、振兴路(茶京路至坑口治安队)、校前路(第二小学路段)、竹园七巷(第二小学路段)。
(三十)松山湖高新区:松山湖片区所有道路(台中路大朗站至美景路口除外)、生态园大道(东园大道至超横路)、茶石路、月湖路、古村路、南朗路、燕岭路、塘中路、文荟路、文和路、生态园12号路。
本通告由东莞市公安局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货运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东公〔2020〕186号)第三款同时停止执行。(内容来源:东莞交通)
● 编后语
危化品运输事关公共安全,东莞市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交通管制是加强当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相信这些交通管制能够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
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文明守法驾驶,共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严防涉“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