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及江西省赣州市4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粤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协议。未来,4市将携手构建“经验互鉴、执法互动、信息互通、联席互商”的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协作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积极推进建立毗邻地区常态化磋商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和抄告移交机制,推动建立执法协作素质能力共建机制,开展跨区域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针对跨区域执法难题,该协作机制明确,可依托省际交界陆域检查点、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执法站点节点,聚焦“两客一危”、货车超限超载、水路客货运输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执法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与此同时,针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同等情况,协作机制指出,探讨案件移交、抄送标准和争议解决规则,实现两省交通运输违法认定标准统一、违法处理结果互认。
该协作机制试行期两年,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或转为常态化工作。
(内容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