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北京通州民警在马驹桥设岗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轻型货车鬼鬼祟祟,远远看到交警后停了一会才开过来。交警当即把该车拦下。
交警一开车窗就是一股浓浓的酒气,酒精初筛仪刚伸进驾驶室窗户就已经报警了。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货车驾驶人位某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正常被查出酒驾的驾驶人要么心虚,要么惊慌失措,害怕接下来的将要面对的处罚,但位某一点也不害怕,还大方承认自己在晚饭时喝酒了。经民警核查,原来位某“无所畏惧”的原因竟然是自己根本就没有驾照。
民警迷惑了。明明车上有五个人,为什么偏偏让一个没有驾照的人来开车?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原来,当天晚上,位某和妹夫李某一起喝完酒后出行,在位某驾驶之前,车辆是由李某驾驶的。看到警察查岗后,李某害怕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而位某没有驾照也就不存在驾照被吊销的问题了,所以两个人就演了这么一出“移花接木”想要逃避处罚。
了解真相后,民警对二人进行了进一步的抽血检测,两人血液里酒精含量分别为106mg/100ml和99.5mg/100ml,均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你们说这俩人是喝多了还是真的“大聪明”啊?怎么就没有人想到无证驾驶就不会被吊销驾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没达到犯罪标准的,吊销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十年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要是达到了犯罪标准,那《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约束不了你了,翻翻《刑法》吧。
扣几分罚点钱已经算轻的了,严重了丢的是自己的命。请卡友们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