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交警发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区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3〕3号),下称《调整通告》),对广州市区货车限行措施进行适当放宽,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根据《调整通告》规定,我市中心区(限行示意图上蓝色区域)早晚高峰限制所有货车,白天限制本地重型外地中型、外地重型货车通行,市区(限行示意图上红色区域)白天限制外地重型货车通行。在内环路、流花地区、东风路、中山路、黄埔大道、洛溪大桥、大学城及官洲隧道等特定区域、路段,实施货车限行措施。
此次调整是对广州市区货车限行措施进行适当放宽,在保持限行区域和路段不变、市中心区早晚高峰限行所有货车措施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的限行划分标准、取消部分限行吨位设定缩短部分道路限行时间,以及放宽轻型多用途货车(又称“皮卡车”) 和部分新能源货车限行。
一是采用总质量(即车辆类型)设定限行吨位,不再以核定载质量设定限行吨位。将《旧通告》“限行核定载质量1.5吨及以上货车”调整为“限行中型、重型货车”,“限行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货车”调整为“限行重型货车”。
二是取消部分限行吨位设定。即取消《旧通告》中“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 (含0.6吨) 至1.5吨以下 (不含1.5吨)”的限行吨位设定。
三是缩短部分道路限行时间。将中型、重型货车在黄埔大道限行时间从“每天6-24时”调整为“每天6-23时”。
四是放宽皮卡车和部分新能源货车限行。流花地区、中山路、洛溪大桥非高峰期时段,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不限行。
(内容来源: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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