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标准的公告。
公告指出:
为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2024年7月3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要求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及各盟市咨询电话发布如下,欢迎道路货运领域从业者及时咨询。
●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补贴标准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 大规模设备更新营运货车咨询电话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0475-8258740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