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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物流八卦女

2017-03-14

【卡车之家 原创】2017全国两会于3月3日拉开序幕,两会代表就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消产品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提出了建议。

●  恶性报价 “最低价中标”弊端凸显

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我国被广泛运用。在我们货运市场中,部分生产企业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的运输团队。一方面,运输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挑选更适合的运输团队服务于货主。另一方面,这种竞标的方式,运输企业为了“中标”,会适当放低利润,提出更具竞争力的运费报价,这就更利于压低生产企业的运输成本。

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这种方式在产生积极成效的同时,招标投标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最低价中标办法的错用和滥用,严重扰乱市场、阻碍正当竞争、回扣、降低产品质量,最终导致良者退出、劣者胡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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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是,“最低价中标”的错误使用,导致投标人恶性价格竞争。促使一些“投标人”为了中标,不惜采取:低于成本报价,中标后则采取偷工减料、高价索赔等方式弥补自己的损失等方式。有的甚至以停工、延期竣工等手段威胁招标人再增加费用,从而获得额外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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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做法对合同履行中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工期进度均会带来了巨大隐患,同时也将造成大量经济矛盾纠纷不断,比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合同价款等。

不仅如此,恶意报价的人中标,也就意味着正常报价的企业无法中标,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丧失了交易机会。这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更是与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优质优价”和“供给侧改革”的初衷,相违背!

●  以低价为标准 追踪溯源: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另外,我国《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综上,我国现阶段采用的评标方法主要分为两类: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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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也没有界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具体情形和标准。这就导致绝大部分应当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综合评审的招标项目,为了谋取最大限度的节资率、体现领导政绩,错用和滥用了最低价中标办法。

在适用时,避重就轻!!!故意忽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一律以低价为标准来衡量所有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一旦发现投标人报价过低,也不启动价格认定程序,对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现象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低价中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投标人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

●  两会声音: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法

恶性报价搅乱市场 两会代表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

在今年的两会中,代表们提议: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取消产品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建议采用"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其中技术、服务和品牌的评分占比不低于50%。

1、形成行业成本价格体系,防范恶意低价投标。

对于恶意低价投标较为明显的行业,根据目前市场整体行情,结合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由政府或行业组织制定招标成本指导价,严格规定投标报价应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后,还低于平均投标价一定比例的,视为低于成本价,以此作为整个招标项目的价格评审依据。

2、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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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供求关系失衡,产能普遍严重过剩,在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对于有挂靠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串通投标、虚假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投标人,以及对于发生过严重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投标失信、履约失信、行贿受贿行为的投标人,以及违法违规的检测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限制进入招标投标市场和监管领域。同时建议对那些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应给予优先支持,从而促使行业良性发展,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

●  业内人士点评

@中国幕墙网: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法治环境和信用缺失。

@共生物流平台CEO卢立新:问题是怎么样保证,“非低价中标”的能保证质量,好不容易搞到一个项目,挣钱还怕多吗?不搞低价中标,除了提供更大腐败空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增加违法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才可能有点用。

@长期耕耘数据时代:最低价实际上是懒政,推脱责任的表现,都不去费力气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看起来,“最低价”中标是否该取消,圈内也是各持己见!

●  编后语

最低价中标,本意似乎是好的,但却逐渐腐蚀了中国制造业追求品质、勇于创新和形成适当的行业集中度的土壤,也使政府和企业以此作为名义合规的护身符,而不考虑实际履约的可能性和相应后果,使得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步下行、百业萎缩为特征的今日,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文/潘吉 素材来源:e宝临、中国幕墙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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