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12月1日起,潍坊市这些区域对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不达国Ⅳ(四)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禁行。


【卡车之家 原创】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潍坊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内部分区域对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禁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行车辆
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不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
2、禁行区域
(一)中心城区:潍县中路以西,安顺路以东,北宫街以南,健康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二)潍城区:西环路以西,腾飞路以东,玉清街以南,北宫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三)坊子区:潍县中路以西,北海路以东,龙泉街以南,潍胶路(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
(四)寒亭区:丰华路以西,卉香路以东,灌渠北街以南,益新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五)经济开发区:白浪河以西,月河路以东,清源街以南,民主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以上区域除明确标注外,均包含本道路在内。
3、禁行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全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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