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商用车再迎来发展契机,2023年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为2023年-2025年。
该《通知》中明确要求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城市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巡游车和网约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用车全面推广电动化车辆,力争2023年-2025年内新能源车占比力达到80%。
同时,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