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4月来临,货运行业一大批新政策即将实施,比如成都国三国四限行、上海国三车限行、杭州国四淘汰以及多地严查超载等等。我们已经给各位卡友盘点好了,请大家赶紧观看收藏起来吧。
● 成都限行有变 事关国三国四和外地车
成都五部门发布最新货车交通管制措施,有效期从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调整将悬挂小型汽车号牌货车(蓝牌货车)纳入办理通行次码的范围,尾气排放达国IV及以上标准的蓝牌货车申领通行次码后白天时段(7:00至19:30)通行不受限制。
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每日7:00至19:30禁止货车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除持有国VI货车通行码的冷链运输车和三绿工程车、持有通行次码的悬挂小型汽车号牌货车外,其他7:00前已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的货车及17:00前已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的持码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禁止继续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上行驶,须在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开始前从最近的收费站(天府收费站、锦城湖收费站除外)或互通立交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外侧区域或绕城高速服务区。
四、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五、川A、川G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六、川A、川G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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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点击:成都限行有变!事关国三国四和外地车
● 国三禁止所有市区道路行驶 上海调整货车通行措施
据上海市交通委消息,为有序推进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自4月1日起,对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本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客运机动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三、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沪交科〔2020〕23号)同时废止。
详情请点击:上海:4.1起国三柴油车限制通行政策有变
● 4月1日起 宝山区兰岗路实施时段性禁货
据上海发布消息,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以下道路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机动车通行:
1、兰岗路(铁峰路至通达路);
2、通达路(宝杨路至兰岗路);
3、铁峰路(宝杨路至泰和路);
4、南汀路(铁力路至铁峰路);
5、友谊西路(沪太公路至蕰川公路);
6、富长路(宝安公路至杨北路);
7、南大路(沪太路至祁连山路);
8、石太路(沪太公路至抚远路、蕰川公路至钱陆路);
9、锦秋路(祁连山路至真陈路);
10、祁连山路(环镇北路至祁连山大桥);
11、上大路(祁连山路至沪太路)。
● 湖北:即日起对五类车辆四类违法严查
据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消息,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期间将每月组织开展“逢五”“逢十”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以城市、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高速公路 “四大战场”为管控重点,严查严处“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五类车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四类违法”。
其中,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地区,集中查处6座以上小客车(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货厢载人、超限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城市集中查处酒驾醉驾、一盔一带、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集中查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
● 入口严查超载 江西省高速开展专项整治
近日,江西省路政总队部署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非大件运输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20日起至4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部署摸排阶段。
各单位根据联网收费数据,明确重点整治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并组织召开联合整治座谈会或协调会,协商制定出入口治超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的具体方案,形成会议联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联合整治阶段。
各单位结合摸排情况及辖区实际,统筹调派人员,联合地方交通运输执法、治超站、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在重点盯防的收费站出入口精准布控,开展驻点值守、联合执法、车辆劝返、案件移送、信用惩戒等工作;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
各单位将固化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整治、信息抄告源头的工作措施,不断完善货运车辆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
1、对经查证确属违法超限运输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未按标准处罚、“以罚代管”、擅自放行等违规违法行为。
2、现场查纠期间,执法人员必须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详情请点击:入口严查超载!江西省高速开展专项整治
● 最高补贴超4万 一地发布国四淘汰方案
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至4月5日。
符合补助的条件如下:
1.2023年2月1日(不含)前登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的国四柴油汽车,车辆所属地的认定以2023年1月31日24时车辆的登记信息所在地为准;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本细则发布之日(含)起淘汰注销的国四柴油汽车。
● 山东给力 推出保障卡车司机的12条政策
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出台《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二条措施》等相关情况。
与卡友们息息相关的内如摘要如下:
1、在物流运输通行保障方面: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将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前置,把因项目建设带来交通负荷影响降到最低。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实物流运输保障工作。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发放重要物资运输通行证等方式,有力保障了物流运输的通畅,今年以来,累计发放重要物资通行证1.2万余张。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便民利企上门服务工作。开展上门服务,建立“交警服务站”来延伸服务触角。
2、在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方面:
在延长货车通行时间上下功夫。经积极推动,目前山东16市物资配送货运车辆,在市区每日允许通行时间已全部超过7小时。
在优化通行通道等方面出实招。针对部分位于城市禁限行区域内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我们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通行通道,设置专用停车泊位,畅通物流微循环。
在便利货车通行上推广新办法。去年,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在潍坊市开展赋予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正在省内其余城市逐步推开,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中型厢式货车便利通行红利全省覆盖,切实解决货车“最后一公里”城市配送难题,让货车“跑起来”,让物流“活起来”。
政策扶持初显成效
自从去年,各地逐渐放开对货车的限制。今年更是加大力度,推动货运行业发展,推出各种扶持政策。
不止是对中型厢式货车,其他类型货车也享受到各种便利政策。就比如,截至3月20日,公安部发布的信息中,全国97%地级以上城市取消皮卡进城限,大力促进皮卡运输的发展。
同时,267个地级以上城市对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不限行,10个城市试点赋予部分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
● 取消、降低罚款额度 吉林发布通知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政策举措》的通知,其中对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
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
一、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二、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四、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
五、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处罚
六、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车辆或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七、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以上不予处罚事项,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详情请点击:取消、降低罚款额度!这一省份发布通知
● 内蒙古新能源货车通行费享至少2折优惠
自3月15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对境内10段收费公路实行新能源车辆2折优惠的通行政策,其中部分路段还将在原有折扣的基础上叠加该优惠政策。
这10段公路,新能源车辆通行费低至2折
高速公路实施路段分别为:
①S26敖勒召其至东道梁段
②S24线大路至巴拉贡段
③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
一级公路实施路段分别为:
①X646嘎鲁图至大草湾段
②S226阿门其日格至乌审召生态工业园区至小壕图矿区段
③S216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段
④S215乌审召项目区至嘎鲁图段
⑤G338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
⑥G338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至乌兰镇段
⑦S215独贵塔拉至锡尼段
值得注意的是,通行3段高速公路的绿牌新能源车辆需装有ETC车载装置才可享受通行费2折优惠。此外,通行S24线大路至巴拉贡段高速公路的绿牌ETC车辆将在现有客车85折、货车75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上予以通行费2折的优惠,且可叠加享受ETC95折优惠。
通行7段一级公路的绿牌新能源车辆均可享受通行费2折优惠。其中,装有ETC车载装置的新能源车辆行驶一级公路不享受ETC95折优惠。
● 安徽即将启动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整治
为有效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安排,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迅速部署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目前,安徽已经通过了《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一步将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将要紧盯“六类问题”“六个环节”“六个标准”,把查纠整改、强化协作、严督实导、风险防范贯穿始终,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