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高速上有一辆厢型货车在距离站口100米处突然停车,河北高速交警觉得该车十分可疑。
当时,高速交警询问货车驾驶员货车运输的货物是什么,他回答说“啥也没拉。”高速交警感觉奇怪:啥也没拉,为啥要在距离检查站口100米处突然停车?
于是高速交警要求货车驾驶员将货厢打开,河北沧州青县大队民警检查货厢时发现,该车虽核载3人,但是货厢里还藏着2人!
经交警查验,这辆厢型货车实际乘坐5人,超员2人。交警询问得知,这是一家人,货车驾驶员看见前方高速路上有交警检查,于是停车把父亲和大女儿藏在货车后面的货厢里。高速交管看不过去,表示“他对家人太不负责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高速交警依法对该货车驾驶员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将超员的2人进行转运。
(内容来源:沧州晚报)
● 编后语
货车作为运输货物的车辆,其车厢不能载客,货厢没有任何对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货车驾驶人员切忌违规载人,当心货车变成“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