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又开始收费了?
近日,关于205国道(G205)宿淮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话题引起注意。
此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23〕34号)。
摘抄重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建成并符合通车条件后开征车辆通行费,按照政府还贷公路管理,由宿迁、淮安两市进行联合收费,收费期限从开征车辆通行费之日起计算,在收费站运行两年后再进行评估核定。
二、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设立在205国道宿淮段宿迁市沭阳县钱集镇新桥村(中心桩号:G205K1087+100)。
三、同意收费标准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中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具体为:一至四类客车每车次10元、12元、15元、15元;一至六类货车每车次10元、1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国道开始收费的行为,你怎么看?你觉得货车按次数收费,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