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普通货车,却使用J1型集装箱车ETC通行高速公路,以为能“薅羊毛”,其实犯了诈骗罪。近日,南湖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江苏启东的货车司机谢某发现浙江针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有6.5折的优惠政策,为给自己减少一些运输成本,他便朝黄牛给自己的2辆普通货车办理了货物专用运输J1的ETC装置。
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谢某将2辆货车假冒成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过从浙江省外和省内较近的站点下高速再上高速的办法,多次使用J1的ETC优惠政策,其偷逃的通行费差价合计4.8万余元。
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随着网络设备的完善,高速公路数据覆盖全线,各类逃费行为将无处遁形。因此,请大家一定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贪小便宜吃大亏。(信息来源:南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