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奖补项目及标准为:
(一)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多式联运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货运代理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2023年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根据其2023年度完成的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全省前50位分别给予50—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其中,排名前10位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排名11—30位的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排名31—50位分别奖励50万元。
(五)对2023年度完成的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综合评价排名全省前50位的入规企业中,属于首次进入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进步奖励。(内容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