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宁乡法院近期对外通报了一起货车司机逃缴高速通行费案件。司机李某通过三次“甩挂逃费”的手段,共逃避通行费13089元,最终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据悉,李某在去年9月期间,驾驶其货车拖挂轴车在广东省及湖南省的湘潭市、宁乡市等地高速公路上行驶。在2023年9月21日,李某从广东连州站上高速后,行至湘潭北服务区,将挂车卸下,随后单独驾驶车头从湘潭北站驶出高速,仅按车头标准缴纳通行费。之后,他返回服务区,重新连接挂车,并通过较近的收费站离开高速。这种手段一共使用了三次,逃费金额累计达到13089元。
2022年12月5日,公安机关对李某实施传唤并进行查处。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财物,犯罪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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