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辆货车停路边时绳子断裂刮倒行人,结果保险公司以并非驾驶员使用该车辆造成为由拒赔,法院在近期审判了该案!
当时是在山东潍坊,卡友将货车停在某公路边,用缆绳固定货物时,缆绳突然断裂,将路过的张某刮倒,导致其受伤。
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出具事故证明和成因:道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为卡友未对缆绳的质量及安全性进行检查,用缆绳固定货物时缆绳突发断裂,造成事故发生,卡友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方。
卡友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限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但他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辩称事故发生时货车处于静止停放、无人操控的安全状态,张某受伤并非驾驶员使用该车辆造成,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理赔无果的情况下,卡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近期进行了审判: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对车辆的营运属性和车辆风险性质应该明知,应当能够预见该车辆在道路上因各种过错或意外因素(含车载货物)引起的损害,保险公司的理由不足以抗辩法律规定及客观事实。
购买保险的目的是规避风险,而本起案例中的保险公司却不想承担这个风险,实在让人寒心!卡友们,运营货车一定要购买正规的机动车辆保险,避免保险公司扯皮的现象!(内容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