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航母出征,寸草不生!”——某位哈尔滨卡友这段配着动感音乐的“陆地航母”短视频,曾将违规轿运车的嚣张气焰演绎到极致。

当近40米长的“飞机板”载着20辆商品车碾过高速入口,卡友唱道“只要运费给到饱,收费站全干倒”时,他们或许未曾料到,自己成了行业乱象最后的疯狂注脚。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三部门联合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称《行动方案》),一场为期半年的“剿灭战”正式打响,昔日的“霸气宣言”反倒是沦为“天欲其亡,必令其狂”的绝妙讽刺。
▎斩链断根:这次动真格的“雷霆手段”
与此前零敲碎打的治理不同,这一次的专项治理可谓“拳拳到肉”。从源头生产到路面监管,从平台责任到司机惩戒,这份方案把违规轿运车的“生、养、育、行”全链条堵得严严实实,把侥幸空间压缩到最小:
一、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监管,严格查验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生产不合规车辆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源头装载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装车点及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管,督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严禁不合规车辆出厂(场)上路。对指使或强令超限运输的行为,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三、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周边道路及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执法检查,严查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临时号牌挂车运输乘用车。违法车辆列入高风险清单,实施重点拦查教育等。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有关要求,对平头铰接列车装载超过6辆、长头铰接列车装载超过7辆、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超过9辆的,均认定为违法运输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对在高速公路上查处的违法车辆,要倒查其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发现与违法车辆串通对其违规放行的,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源头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处罚案卷资料(车辆装载单、处罚决定书等)逐一扫描,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转递至车辆运输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和车辆装载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本区域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运输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违法运输信息,连同本地车辆装载单位违法信息,一并推送给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整车物流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车辆装载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货运站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对不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装载场所、单位,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推动装载单位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罚,相关处罚结果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行业洗牌 群魔乱舞到精耕细作的一跃
虽然现在就下“一个时代结束了”的结论还为时尚早,但靠着“多拉多赚”的逻辑滋润过活的“飞机板”,在即将到来的政策重锤下已基本宣告退场。随之而来的,是整个轿运行业的“脱胎换骨”。
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示意图
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超出限值的处罚要求指出,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8辆及以下。
当然,针对于装载乘用车车型较小的也进行了放宽。平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7.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长头铰接列车装载8辆及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8.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曾几何时,货主为了压低运输成本、物流企业为了抢夺货源,这运价像剥洋葱一样被一层层盘剥,卡友们被逼着“走钢丝”,开着三、四十米的长车在夜色中行进。现在,这个恶性循环有望被打破。
在“大怪”、“二怪”、“陆地航母”们纷纷出局后,中置轴轿运车因其合规且相对高效的特性,或再现荣光。头部整车物流企业或许会批量追加采购这类车辆,可能伴随一场“物流装备更迭”。
而对于以违规轿运车为主力的运输企业,因为有停业整顿与许可证吊销的风险,迫使这类小散乱企业要么抱团整合,要么被兼并淘汰。
▎给“陆地航母驾驶员”的忠告
对仍沉迷于“多拉一辆是一辆”的卡友,政策红线越来越清晰,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在继续“拿青春赌明天”的道路上走下去,结果只可能是“赔了车、吊了证、毁了职业生涯”:
如上文提到的,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这意味着其短时间将无法从事车辆运输事业。
这次还加入了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周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的执法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服务区倒装行为将被高清监控与流动执法组精准锁定,“陆地航母”可能会变成“活靶子”。
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违法运输、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事项,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即接即查即办”……
简单总结就是时代变了,开“飞机板”的狂欢结束了,早转型早解脱,别等铁拳砸到头上才后悔。
▎结语:
正义或许偶尔迟到,但从不会缺席。治理动真格,既是对乱象的清理,也是对秩序的重建。我们不能一边谴责“飞机板”的嚣张,一边默许它用超载换来的低价物流,那才是道德的沦丧。最后,你觉得治理违规轿运车还有哪些漏洞要补?你看好《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能对违规轿运车“一剑封喉“吗?一起在评论区里聊聊吧!
参考资料: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