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5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启动攻坚行动
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印发后,交通运输部迅速行动,立即部署,近期主要推动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和银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并于5月17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也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迅速打响攻坚战。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指挥部制定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作战总方案》,确立了“锁定一个总目标,打好九大战役,做到两定两时三依靠”的战略战术,围绕“2019年底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这一总目标,正式打响了攻坚战。
三是全面动员部署。
5月17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视频会议,交通运输部李小鹏部长发出了动员令,吹响了坚决打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攻坚战的号角,动员各地各部门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统一思想、深化落实,确保优质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是在工程建设改造上攻坚突破。
中央层面,要完成清分结算和运营管理系统改造、双活业务节点建设、灾备系统升级等工作。地方层面,要开展省级清分结算和运营管理系统改造,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硬件及软件系统的标准化改造,省界收费站拆除改造等相关工作。
二是在ETC推广普及上攻坚突破。
将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要求,发挥体制优势,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动各方面资源,大力推广ETC应用和服务,确保今年底前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同时,交通运输部将牵头建立健全ETC安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ETC车道占比、汽车安装率、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用户满意度等重要指标进行考核通报。
三是在政策优化调整上攻坚突破。
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各省(区、市)要加快清理规范本地区涉及停车查验、影响公平和效率的地区性通行费减免政策,依法依规优化和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落实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要求,确保不增加货运车辆的总体负担。
▎3、你关注的问题都在这!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将使全国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发生哪些方面的变化?会带来什么影响?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只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
因此,跨省行驶车辆仍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给大家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开车行驶高速公路,能够一网通行、一路畅通、一脚油门踩到底,拥堵少了,出行更顺畅!
长期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实行的是以省为主的建设管理体制。2015年9月,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实现了ETC联网运营,也相应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两级平台为基础的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体系。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建设模式和营运模式的问题。
在这里用“一句话”和“三个不”做以解释:
“一句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以后,高速公路实现联网运营模式,但并不意味着全国统一管理。
“三个不”:
①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以后,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
② 现有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体系不会发生改变;
③ 现行收费公路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影响。
省内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地方平台负责,跨省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中央平台负责。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跨省交费车辆将大幅度增长,现有中央平台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将大幅度提高。
对此,交通运输部正在按照“公益导向、便民利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目标专一、做精做实,部省联动、统分结合,远近结合、滚动发展”的原则,筹备组建收费公路全网运营服务主体,探索优化服务机制,加强中央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依据国务院公开的方案看,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货车通行计费方式将由计重改为按轴收费,请问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实施方案》提出要修改过去的车辆收费方式。国际上对公路货车普遍实行的是按车型收费,十多年前,我国也是按车型收费的。
近十多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这种收费方式运行十多年,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来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在当前要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背景下,继续实施计重收费,沿用过去的操作模式,不利于货车的快捷通行,降低了货车通行效率,影响“不停车快捷收费”目标的实现。
为此,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优化调整货车计费方式,统一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为确保不增加货车总体通行费负担,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测算并依法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统筹维护好重车和空车、高速公路使用者与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在指导各地调整货车计费方式的同时,交通运输部还部署各地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