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决策部署,彻底整治道路运输行业乱点乱象,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辖区内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和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加高货箱栏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和自卸货车货箱栏板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记载的外廓尺寸及货箱内部尺寸为准,超出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记载的外廓尺寸和货箱内部尺寸的均属违法行为。
二、非法改装加高货箱栏板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和自卸货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6月4日前)自行拆除,或者到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进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继续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没收非法改装的部件,恢复原状,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予以从重处罚。
三、严禁车辆超限超载,对易飘散货物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否则由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严禁企业违规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违规放行(放进)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否则由交通部门和安监部门依法查处。
五、严禁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从事机动车改装,否则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六、对强行冲卡、拒绝接受检查和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非法改装货车是诱发安全生产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不良因素,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非法改装货车的现象,协助打击非法改装货车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