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奖补方案,对符合条件、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购置电动重卡,按每车1万元给予企业奖补。
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两部门于2026年10月23日印发《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
申报企业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申报车辆须为企业2026年度新购置、自购所有的电动重卡,不得挂靠经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须在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车辆还须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车辆须实际投入运营,且未享受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
企业可从政策发布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提交资金申请。申报须填报申请表,提交企业信息、车辆证件及购车发票、购车贷款合同、运营里程证明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材料。运营里程可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出具的行驶里程记录证明,也可用车辆年审记录的年度行驶里程数据证明。
省交通运输厅收到申请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等审核。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须补正后再次提交,并重新排队等待受理、审核。
奖补资金实行“先到先得、总额控制”。初审通过资金达到全年额度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并公告告知。
省交通运输厅须于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资金终审,核减已享受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资金须于2027年1月31日前兑付,按系统中完整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时间排序确定补贴金额。剩余额度不足时,将按剩余额度兑付部分资金,并告知申请人。
(文/卡车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