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浙江省ETC中心发布公告,拟对12月12日(含)前本省发行的集装箱(已安装ETC车载装置)车辆实施召回升级工作。
办理需知:
个人用户: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
单位用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
办理渠道: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省内各合作银行网点等均可免费办理。用户也可联系原发行单位集中上门免费办理。
重要提醒:
未及时完成升级的用户,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将无法通行ETC车道,无法享受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请用户上高速前务必先行办理升级业务。
如有疑问,请致电省ETC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91122。
注意:
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仅为“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的,各省为其发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单一用途专用OBU,类型为J1;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除“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外,还有“普通货运”等其他项目的,各省为其发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多用途专用OBU,类型为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