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路段和时间。
《通告》明确,计划从10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内通行。
根据《通告》,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阳澄湖大道、中环东线、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依湖路、南湖路快速路、南湖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中山路、灵天路、张泾浜路、寿桃湖路、观音山路、华山路、建林路、嵩山路、长江路、金筑街、苏城大道、永方路、太阳路、相城大道、太东路、G524闭合的区域以及江陵西路、交通路(原227省道)、云龙西路、太湖岸线闭合的区域(不含闭合区域外沿的上述道路和闭合区域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