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陕西渭南,一名驾驶员因为吃了感冒药,在行车路上出了事故,冲上对向的小货车!
当天,一辆白色小车在路上突然径直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货车,小货车拉的木板倒地,散在马路上。
据了解,这辆白色小车的驾驶员开车前吃了感冒药,在路上脑袋昏昏沉沉,不慎引发了事故。经交警认定,该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员如果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各位卡友,若身体感到不适,请适当休息,服药后切勿立即开车,可别像本次事件中的驾驶员那样发生意外了!出门在外,当心“药驾”,身体要紧,安全第一!(内容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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