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凌晨,一名中年男子驾驶大货车来到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
在民警与驾驶人交谈的过程中,发现男子身上传来了一股淡淡的酒气。随即民警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曹某在3月17日晚,为了解乏喝了点酒,随后就在车上睡觉休息。后来他接到了货主的催货电话,他自认为已经酒醒了,就起身送货。没想到因为途中办理货车通行证时被抓了个正着。
酒后驾驶还不算,还敢直接自投罗网,这是有多自信啊。
最终,驾驶人曹某被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除此之外,他还将面临15日拘留。
驾驶货车久坐疲惫,休息时喝点小酒放松可以理解,但酒精完全代谢可能需要24小时,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酒后24小时内都尽量不要开车。(信息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