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印发了《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据了解,提前报废补贴车型为提前报废1年及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且在大连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册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的黄牌货车,包括牵引车),不包括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货车(蓝牌货车)。
2024年12月31日前,市民须办理完毕提前报废、新购车辆所有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符合要求,过期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原文链接: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