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它的身份证,丢了咋整?这么整!按流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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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
▎需提供的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架号拓印膜;
3、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补领、申领登记证书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备注:抵押状态抵押权人需出具相关证明);
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
1、拓号后进行机动车外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
2、受理岗民警全面审核资料,完整录入资料信息;
3、到收费窗口报车号、缴费;
4、凭缴费凭证领取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