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操作规范》,确保有序、有力落实疫情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合法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的工作。
免收通行费时段从2020年2月17日00:00开始,至国务院批准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间为终止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的联网收费系统时间为准。
免费对象为:行驶收费公路的所有合法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山东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行驶。
免费方式为:各收费公路收费站对客车车道保持栏杆常开,快速放行通行车辆;对所有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车,通过货车通道进行入口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货车不得驶入高速公路。
对于安装ETC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免费时段内通行的,驶入高速公路前无须提前预约,出口无须查验。畅通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医疗防疫物资以及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具备条件的收费站,开辟专门的应急物资运输专用通道,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全面开展免费期间数据排查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对已经造成误扣费的,各发行单位根据交易时间、车型、出口交易流水等信息,直接进行退费处理并友好告知客户。
免费期间,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抓服务保障质量不放松、抓防控工作不放松、抓安全监管不放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交通量等相关状况,科学组织和实施防疫检测和交通管理,及时排查和疏导公路交通。各运营管理单位对所辖收费站加派现场疏导人员,保证车辆快速通行。严格执行山东省已有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