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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货车"减重"逃票22次 逃费49431元 判刑一年罚款2万

为货车"减重"逃票22次 逃费49431元 判刑一年罚款2万

卡车之家杨珮琳

2020-10-10

【卡车之家 原创】逃票只需要补缴费用就没事了吗?假的,骗你的。有人恶意逃票22次,涉案金额高达5万余元。然后被检察院起诉了,两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为货车

(图文无关)

据悉,早在2018年3月陈某就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运输,并雇佣了谢某但任驾驶员。两人通过在货车底部安装了液压泵改变货车承载的重量,在收费站过磅时以减轻计重的方式来达到逃费的目的。

据谢某交代,车辆在进收费站的时候需要过地磅称重,而公路局对货车过磅的重量做出了规定。6轴重型货车,按规定总重49吨以下就按正常的过路费用收费,如果超过49吨,就要多交钱。陈某和谢某为了达到省钱的目的,他们就在车尾部装一个电动液压顶,并在驾驶室安装一个电动开关来操控液压顶。

在超载的货车经过地磅的时候,只需要开关打开液压顶,就能够减少车辆过磅时的重量。原本超重要交的过路费要将近3000,但经过这样一番“暗箱操作”之后就只需要300。

自2018年3月至6月初,陈某、谢某共计逃费22次,应缴纳通行费55705元,实际缴纳通行费6274元,逃费49431元。在2018年6月7日,陈某和谢某试图再次逃费时,被高速稽查人员查获,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处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家属向收费站补交了部分通行费并得到了收费站的谅解。

检察机关依法指控,陈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该案系共同犯罪,陈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谢某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陈某因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谢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液压装置2个依法予以没收。

编后语:

引发此次案件的根本原因是货车超载,卡友们在运输的时候千万不要听货主的:“多装一点没事。”小编在这里提醒卡友们,安安分分标载,老老实实缴费。胜过图一时便利就动起了逃费的歪心思。(信源/潇湘晨报 文/杨珮琳)

注:本文为卡车之家原创,版权归卡车之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转载、引用时,请须注明“来源:卡车之家,并标明作者”,对于侵权行为,卡车之家保留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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