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湖北普通货车的高速通行费优惠,变了。
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通知,调整省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其中,港口集装箱、中欧中亚班列、鄂州机场高速以及普通集装箱运输车辆的优惠继续保留。
但合法装载货车原有的省内通行费3%优惠,自2026年7月10日起取消。
简单来说就是:普通货车的普惠优惠没了,但港口、班列、机场和集装箱运输车辆,仍然可以享受更大力度的优惠。
这不只是湖北一地的政策调整。放眼全国,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政策正在发生一个明显变化——从过去的“所有货车都少交一点”,转向“特定车辆、特定线路和特定时段多优惠”。
湖北取消了什么,又保留了什么?
此次湖北延续的优惠共有四项。
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指定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ETC基本优惠基础上,再享受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进出湖北中欧、中亚班列附近指定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再享受省内通行费3折优惠。
安装ETC并通行鄂州机场高速一期工程的合法装载货车,再享受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其他进出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再享受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上述政策暂定执行至2027年6月30日。
与此同时,湖北取消了普通货车的额外优惠。此前,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高速公路的合法装载货车,可以在ETC基本优惠之外,再享受省内通行费3%的优惠。
自2026年7月10日起,这项优惠停止执行。
对普通货车来说,今后仍可享受全国统一的ETC基本优惠,但湖北地方额外提供的3%优惠没有了。
以一趟标准通行费1000元计算,取消3%优惠后,一趟可能多支出约30元。单次看不算多,但对长期固定跑湖北省内高速的车辆来说,累积成本并不低。
如果一辆车每月高速通行费达到2万元,理论上每月可能增加约600元,一年就是7200元左右。车队规模越大、车辆通行频率越高,受到的影响越明显。
全国至少还有23个地区实施类似政策
截至2026年7月13日,除湖北外,全国至少还有23个省级地区,可以确认仍在实施地方性货车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
这些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普通货车指定路段优惠。
山西目前有8条高速、约587公里路段,对1—6类货车执行5折收费。江苏则在约1551公里指定路段,对部分3—6类ETC货车执行8.5折。
安徽、江西、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地,也根据路段、车型和行驶方向设置了不同优惠。
第二类是港口和国际陆港集装箱车辆优惠。
辽宁对进出大连、营口、锦州等主要港口,以及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实行5折优惠。湖南对进出城陵矶港、霞凝港、怀化国际陆港等指定场站的集装箱车辆,按5折收费。
安徽、广西、浙江、天津、上海、重庆、四川、贵州等地,也在通过高速公路收费优惠吸引集装箱货源。
第三类是新能源货车优惠。
河南2026年至2027年对氢能货车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动货车按5折收费。四川对ETC新能源货车实行8折优惠,云南则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给予10%的优惠。
第四类是分时段优惠。
天津对全程通行京津高速天津段的合法装载货车,白天按6.5折收费,夜间按6折收费。四川对23时至次日6时通行高速公路的普通ETC货车给予夜间优惠。
青海等地也在部分路段实行夜间差异化收费。
第五类是按方向、出入口或者运输距离优惠。
贵州、江西、青海、新疆等地,将优惠与具体收费站、运输方向、通行里程和车辆类别绑定。车辆只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才能享受相应折扣。
由此来看,湖北并不是取消货车优惠的孤例。更准确地说,各地正在重新分配优惠资源:减少面向所有货车的普遍优惠,把更大的折扣集中给港口、班列、新能源、重点通道和低流量时段。
普惠优惠正在让位于“精准导流”
2021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可以根据路段、车型、时段、出入口、方向和支付方式实施差异化收费。
政策目标既包括降低物流成本,也包括调节路网流量、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因此,现在的货车高速优惠已经不仅是“让司机少交一点钱”,而是在用价格引导货车怎么走、什么时候走、去哪个港口或者铁路场站。
湖北此次保留的优惠对象,就具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
港口集装箱优惠,服务的是长江和汉江沿线港口;班列车辆3折优惠,服务的是中欧、中亚班列;鄂州机场高速5折优惠,服务的是航空货运。
普通集装箱车辆9折优惠,则是推动道路运输标准化和集装箱化。
这背后对应的是当前物流降本政策的重点方向:发展多式联运,扩大铁路和水路运输,提高港口、机场及国际陆港的货源集聚能力。
相比之下,对所有普通货车统一优惠3%,虽然覆盖面广,但很难精准改变货流方向,也难以判断减免的通行费是否真正转化成了物流效率。
哪些车辆受益,哪些车辆承压?
此次调整后,固定从事港口、班列、机场和集装箱运输的企业,仍然是主要受益者。
特别是拥有固定线路、稳定货源和统一调度能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可以根据指定收费站和优惠路段重新设计运输路线,把高速、港口和铁路优惠组合起来使用。
辽宁已经出现过类似效果。官方数据显示,港口集装箱优惠累计惠及约420万辆次,减免通行费约6.5亿元;中欧班列相关优惠实施后,3个指定收费站的日均集装箱车辆流量增长约38%。
这说明,高速公路收费优惠确实能够影响货流组织,扩大港口和铁路场站的公路集货范围。
普通货车和个体司机的处境则不同。
他们的货源、路线往往不固定,很难保证每次都经过优惠路段,也不一定能够进入港口、班列等特定运输市场。取消普惠优惠后,这部分车辆很可能既享受不到定向优惠,又要承担更高的通行成本。
如果当前货运市场运价偏低,新增成本又无法转嫁给货主,最终只能由承运人和司机自行消化。
因此,未来货运企业之间的成本差距,可能不只取决于车辆油耗和运价,还取决于有没有固定线路、能不能组织集装箱运输、是否具备多式联运资源,以及能否及时掌握各地收费政策。
优惠力度大,不等于运输成本一定更低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差异化收费也不是折扣越大越划算。
很多港口和班列优惠都要求车辆安装专用ETC、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并从指定收费站进出。如果为了享受优惠多绕几十公里,增加的油耗、时间和车辆折旧,可能抵消一部分通行费优惠。
夜间优惠同样如此。
让货车避开白天高峰,可以减少客货混行,提高高速公路低流量时段的使用效率。但如果大量货车为了优惠集中在夜间上路,也可能增加司机调整作息和疲劳驾驶的风险。
普通货车优惠减少后,还有一部分车辆可能重新选择国省道。对于低货值、时间要求不高的货物,当高速公路和普通道路的费用差距扩大,司机就会重新计算走高速是否划算。
这可能把一部分交通压力转移到普通公路,带来道路养护、交通安全和沿线噪声等问题。
因此,评价一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是否有效,不能只看减免了多少通行费,还要看车辆是否绕行、空驶率是否下降、港口和铁路场站效率是否提高,以及企业的全程物流成本到底有没有降低。
货车优惠没有消失,只是不再平均分配
从全国政策变化来看,货车高速通行费优惠并没有全面退出。
真正发生变化的是,优惠不再平均分配给所有货车,而是越来越集中到特定运输场景。
港口集装箱车辆、铁路班列短驳车辆、新能源货车、夜间运输车辆和重点物流通道,未来可能继续得到较大支持;普通货车尤其是线路分散、临时接单的个体车辆,能够享受的地方额外优惠则可能减少。
对物流企业而言,以后不能只问“这个省有没有货车优惠”,而要具体看:
自己是什么车型,拉的是什么货,什么时候通行,走哪条高速,从哪个收费站进出。
湖北取消普通货车3%优惠,保留港口、班列和集装箱车辆优惠,就是这一趋势的缩影。
货车优惠没有消失,而是从普惠降费转向精准导流。谁的线路更固定、运输更标准、与港口铁路衔接更紧密,谁就更容易获得下一轮政策红利。(文|高李敏 图|卡车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