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日前,在江苏南通,一辆货车因为超载导致超载货车和货运源头企业都被处罚了。这是《江苏省公路条例》实施以后,江苏首例被处罚的典型。
10月20日,南通海门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为苏F的货车车货总重37.27T,超限20%;更重要的是,该车还携带了一张过磅重量为29.07T的虚假货运单。
随后,执法人员查明该辆货车系南通某混凝土运输公司所有。
根据8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江苏省公路条例》,这辆超载货车的司机被罚款200元、扣3分;而所谓的源头运输企业被罚款2.5万元。
● 编后语
从当前来看,这是《江苏省公路条例》实施以后,省内首次源头企业被处罚的情况。也希望所有货车及企业都不要顶风作案,否则面临的只有处罚。(文/高李敏 信源/江苏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