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都在调整,以下是12月12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涉及货运行业防疫指导以及行程码服务下线等。
● 医疗机构可在线开治疗新冠的处方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发布通知:
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并鼓励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
● 货运行业防疫指导指南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的通知,取消了查验健康码、实施“落地检”有关要求,优化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货运场站作业人员“白名单”管理防疫措施,增加了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相关要求,确保突发情况下稳定运行。
其中,有关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防疫指导如下:
● 重庆、浙江等5个省份已不再报告中高风险区
截至2022年12月11日21时,重庆、浙江、安徽、江西、河北等5个省份已不再报告中高风险区。
● 12月13日0时起,“通信行程卡”服务下线
微信公众号“通信行程卡”发布信息表示:12月13日0时起,“通信行程卡”服务下线。
也就是大家口中的行程码即将正式结束服务了!
公告全文如下:
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有关要求,12月13日0时起,正式下线“通信行程卡”服务。“通信行程卡”短信、网页、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APP等查询渠道将同步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