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温州市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 补贴申报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补贴范围
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且符合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这三种情形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 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一是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根据每辆车提前报废时间及中、重型车型享受1万元-4.5万元补贴金额。
二是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根据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享受共3.5万元-14万元补贴金额。其中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三是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享受每辆车3.5万元补贴金额。(信息来源:温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