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落幕的2024年,卡友们日复一日、披星戴月,在繁忙而充实的运输生活中,你们以辛勤的汗水支撑起家庭的生计,同时也收获了许多欢笑与温馨。然而,回顾这一年的点点滴滴,我们也不应忽视货运物流市场中发生的每一件重大事件,它们同样是这一年精彩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更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或许,卡友们还对年中那场轰动一时的“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记忆犹新。
本文将对这一事件再次回顾,以期通过这一事件,能够提醒我们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的警觉,尤其是身处运输一线的卡友们,更应肩负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事件回顾 依法处罚
2023年5月,新京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一辆罐车刚将一车煤制油从宁夏运往河北秦皇岛,卸完后未清洗储存罐就又在河北燕郊装满30吨食用大豆油准备运输。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全国舆论风暴,公众对食用油的安全性产生了严重担忧。
据报道,罐车司机透露,为了节省开支,很多罐车都不清洗,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此次事件涉及的企业包括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这些企业在食用油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
事件曝光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介入,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两辆被曝光的油罐车确实存在煤制油和食用油混装的情况。涉事油品部分用于饲料加工,部分被分装销售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地,未流向其他地区。
对于涉事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和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依法处以高额罚款,分别约为286万元和251万元。
涉事物流企业及车队也受到了严厉处罚,包括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处以巨额罚款等。对涉事司机和责任人的立案追责方面,公安机关对涉事司机依法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再爆雷是为何?
对于此事件,我们也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咨询,皆表示油罐车混装食用油的问题并非个例,这也是目前货运行业的一个现状。
只是对于大多数的承运商或是卡友司机来说,在装卸货之前,都会对罐车内部进行仔细的清洁,同时油品发货方也会在现场进行二次检验,只有合格之后,才开始进行运输。
而此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承运司机为了节省清洗成本,虚报赚外快导致的,属于是个例,但此举依旧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近年来,受限于货运大环境影响,罐车运输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行业逐渐饱和并陷入价格战。为了争夺客户,罐车公司之间展开激烈竞争,导致盈利能力下降,运输司机的盈利空间也被压缩。为了节省成本,一些司机和企业选择混装运输,以节省清洗罐体的费用。
其次,此类情况的长存,也侧面体现出了相关监管流程存在漏洞。虽然我国对于煤油一类的危险品运输有严格的审核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管往往难以到位。
同时,危险品运输人员的资质审核存在漏洞,有些司机无证上岗,以及除运输石油化工产品的油罐车有明确监管外,其它运输车辆监管还存在盲区,这些都会带来行业的乱象。
此外,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对相关生产商的约束力有限,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而违反规定。
▎强监管严要求 杜绝二次危害
值得庆幸的是,此次食品安全危害被及时扼杀在了摇篮中,没有出现令我们追悔莫及的情况。同时作为货运从业人员我们也应该深刻反思,恶性竞争虽然能够带来一时的收益,但对于整个货运行业和企业发展而言,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同时,作为身处运输一线的企业和卡友们,更应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不仅是对全国人民的负责,更是对子孙后代的负责。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罐车、食品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确保监管到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查验、检验手续。对于违规企业和个人,应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类似于深圳交通治理的方式,以罚代管,督促企业安全规范运输。
而且,国家也应尽快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油运输的专用车辆要求、清洗消毒标准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法可依,才能更好的依法办事,更有利于提升公众信任力。
▎结语
油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的确给货运市场,乃至是食品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和负面影响,但庆幸的是后果还在我们承受的范围之内。而我们更应该做的就是加强治理、监管,杜绝此类情况二次出现。也唯有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标准、提高意识等措施的落实和推进,货运市场在未来才能更加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